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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房流程, 签约须知
第三部分 客户购房办理按揭事项
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申请人条件:
主要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。
1、国内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,包括本市居民、外省市人士、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士;
2、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,信用良好,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。
客户若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,须提供如下资料
- 申请人、配偶及所购房屋共有人身份证或护照;
- 申请人户口本(上海户口)
- 申请人户籍证明及在沪工作暂住证,稳定居住地址证明(非上海户口);
- 申请人结婚证/未婚证明;
- 30%首付款发票;
- 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和有关资产证明;
- 贷款申请书;
- 银行活期存折(各银行规定);
- 纳税凭证或资产凭证(外籍或港澳台人士);
- 申请人及其配偶户籍藤本(仅限台湾地区人士);
- 公积金贷款的客户提供公积金帐号
- 预售合同
注:上述资料为各银行的一般要求,如有变动,请与银行确认,并以各银行具体要求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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